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促进学院新媒体平台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共基础学院新媒体平台包括由学院建设管理的网页平台和微信公众号。
第三条 公共基础学院党总支书记为平台管理第一责任人。学院分管宣传的副院长为平台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学院办公室是平台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平台的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平台运营状况等。
第四条新媒体平台主要负责发布学校以及公共基础学院内部的上级来文、党内建设、教学管理、日常工作等方面的新闻,视具体内容选择在网页平台相关栏目发布,亦可择优推荐发布学校官网。平台内容发布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审核流程如下:
第五条 以学院师生员工名义建立的,主要用于工作交流,传播内容主要涉及学校工作事务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如QQ 群、微信群等,实行创建人负责制,创建人所在部门应严格按照《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执行管理。
第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