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医教【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考评细则,如下:
一、 学生评价(15%)
以学校提供的学生网评两学期成绩的平均值积分,占总评价15%。
二、 同行评价(25%)
以本教研室内部老师投票结果计分,排名前60%的计95分,排名后40%的计80分,占总评价20%。
三、 领导评价(10%)
以本院领导班子成员实际打分的平均分计分,占总评价15%。
四、 教学资料(10%)
以教学办主任协同教学秘书实际打分计分,占总评价10%。
五、 常规执行(10%)
按照岗位任务,学年内满工作量且按照学校要求在岗到班计100分,按要求在岗到班但不满工作量计90分,满工作量但未按要求到岗在班计80分,出教学事故计0分。占总评价10%。
六、 教学奖励(15%)
获国家级奖项计100分,获省级奖项计95分,获市级奖项计90分,获校级奖项计85分,无80分,此项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占总评价15%。
七、 其他评价(15%)
主要参考前三名参加课题、课程等项目立项或结题设立基础分。国家级100分、省级95分、市厅级90分、校级85分、无80分。每多参与1项课题或项目,每发表1篇论文或者参与1次活动(不论级别)+0.5分。占总评价15%。
八、 综合等级
按照前七项占比算出总分,前60%为优秀,后40%为合格。